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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武汉公积金提取

      武汉公积金哪些方式可以呢?对于公积金的提取,许多人都会遇到,也许你还不清楚怎么办理,办理前请看此文为你详细介绍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、条件、流程!

      提取条件

      一、住房消费类提取

      1、购买(商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房改住房、集资住房、存量住房)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房的;

      2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
      3、在本市无自有住房,且租赁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;

      4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。

      二、非住房消费类提取

      1、退休的;

      2、出境定居的;

      3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
      4、本市户籍,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、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;

      5、非本市户籍,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、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;

      6、职工及配偶、子女患重大疾病的;

      7、本市自住房遭受火灾、地震的;

      8、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;

      9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其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,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
      注意事项:

      (1)在网上办理退休提取的职工,需到达法定退休年龄;

      (2)已婚职工在网上办理租房提取,不动产权证提取等消费类提取,需要夫妻双方均在武汉建立公积金账户。

      提取材料

      【基本材料】办理所有提取业务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:

      一、身份及婚姻关系证明:

      1、本人身份证;

      2、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,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,或者法院判决(调解)书,销户提取的除外;

      二、本人I类银行借记卡。

      【专项材料】不同提取业务应当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:

      一、首套房提取

      1、支付购房款专项材料:

      (1)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提供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及全额购房发票;购买存量住房的,提供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、视情况提供契税证明。

      (2)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,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提取的,提供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。

      (3)职工购买存量房,通过联网核验职工购房计税价格,若联网核验失败或非本市自住房,需补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:

      ①房产局档案科出具《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》(无需盖章);

      ②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出具《房产交易申报单》(加盖业务专用章);

      ③《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》复印件(无需盖章);

      ④ 房查证明。

      2、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专项材料:

      借款抵押合同 、购房合同或者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或者房查证明;偿还住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,无需提供专项材料。

      3、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专项材料:

      首次办理时提供借款抵押合同、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且要素完整的贷款情况证明(写明借款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贷款金额、贷款起止时间、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联络人等基本信息)或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回执。

      二、二套房提取

      1、支付购房款专项材料:

     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提供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及全额购房发票;购买存量住房的,提供《不动产权证书》、视情况提供契税证明。

      2、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专项材料:

      首次办理时提供借款抵押合同、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且要素完整的贷款情况证明(写明借款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贷款金额、贷款起止时间、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联络人等基本信息)或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回执。

      三、租房提取专项材料:

      除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需提供人才认证材料外,其他职工无需提供。

      提取流程

      1、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;

      2、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;

      3、支取公积金。

      提取额度

      一、购房类提取

      【首套房】

      1、支付购房款:

      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,凭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提取的,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,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;

     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,可以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,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提取一次。

      2、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:

      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,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,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,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;

      使用住房组合贷款的,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,之后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,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。

      3、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:

      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,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,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。

      【二套房】

      1、支付购房款:

      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在办理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后,可以提取一次,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。

      2、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:

      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,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,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。

      二、租房提取

      单身职工每年度可以提取14400元,已婚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度可以提取28800元;

      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,单身职工每年度可以提取28800元,已婚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度可以提取576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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